[泛蓝联盟论坛] 论坛规则
经过《中国泛蓝联盟》的内部协商,暂定论坛规则如下。因为现在是中国泛蓝联盟的非常时期,所以,中国泛蓝联盟决定此规则即日生效,不再要求其他网友讨论。凡是不认同此规则的网友,即请自便。相信您在互联网的海洋中,一定可以找到比中国泛蓝联盟更符合您的胃口的网站。
论坛规则如下:
1、本论坛服务器设立在美国,因此,所有网友到本论坛上贴,需要遵守美国的法律。必须遵守“反种族歧视”原则,不得发表针对种族、肤色的谩骂、攻击性文字。
2、本论坛特别声明: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等同于中国。所有不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网友,不得以“支那”称呼中国,但可以用“支共”称呼中共,用“支共国”称呼中共国。
3、请自觉使用文明语言,严禁谩骂(主要是指本坛网友)。
4、一般情况下,版主删帖应该在“版务研讨”公告(非必须)。如果网友对删帖等管理有疑问,而站方又未公告,可以在“版务研讨”栏目投诉(禁言网友,可以注册其他马甲在此栏目投诉)。
5、本网站欢迎各种人物前来交流,即使共特,也可以文明辩论。但是,所有人等一律需要遵守坛规。
6、“六四”的历史意义不容置疑。在这一点上,凡是和中共一致的观点,一律删贴!不得发表任何诋毁“六四”民主运动的文字。但是,对于“六四”期间的个别人(无论是学生领袖还是民运领袖)的表现、以及“六四”得失探讨等方面的文字,不在禁止之列。
6、请不要使用大量的、或大号的彩色字体;严禁发各种形式的广告帖;请不要洗版、不要重复发帖。注意排版整齐。
7、“SB”“ZB”等缩写按谩骂处理。
8、对违反站规的处理:第一次警告及扣分,第二次禁止发言,情节严重者或新注册的马甲直接删除ID(含禁止访问);被禁者如果承认错误,并且保证不再违反站规(在站务栏目发帖,站务栏目被禁都可发帖),即可解除禁言。
9、以上所有规则,不适用于“口水战场”里面的“永不言败”。
10、本站欢迎个人专栏。希望开设个人专栏者请给“萧何”发站内“短消息”申请,长期(一般是1个月)不增加新内容的专栏将关闭。